勞動部「僱用安定措施」線上申辦、即審速撥 高分署暖心服務 派員到府收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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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131 15:49:17)

僱用安定措施

勞動部「僱用安定措施」自113年1月1日起正式啟動,實施期間自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,符合資格之民眾,可採「自行提出申請」、「由僱主代為申請」、「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請」等方式辦理。如果於113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減班休息之事業單位,截至1月30日正好滿30日,1月31日起即可提出申請。

勞動部高屏澎東分署為主動協助勞工朋友,早在「僱用安定措施」公告正式啟動前,針對高分署轄區所有已通報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,主動出擊電話關懷,積極提供「僱用安定措施」相關資料及說明,對於不便前往就業中心提出申請的民眾,或勞工提出申請人數較多之事業單位,高分署更提供專人協助填表及收件服務。另外,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自今(31)日起開始提供線上申請服務,凡適用「僱用安定措施」7大行業減班休息的勞工,只要上「台灣就業通」網站提出申請,非常方便,24小時服務不打烊。

勞動部高屏澎東分署郭耿華分署長表示,本次僱用安定措施適用對象為公告辦理期間(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),勞僱雙方協商實施減班休息,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,且所屬事業單位符合「橡膠製品製造業」、「金屬製品製造業」、「電子零組件製造業」、「電腦、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」、「機械設備製造業」、「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」及「旅行及其他相關服務業」等7個行業的受僱勞工,不管全時勞工或部分工時勞工,與僱主協議減班休息起迄期間達30日以上,即可提出申請。

勞工朋友申請僱用安定措施薪資補貼時,須備妥申請書身分證或居留證明影本、申請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、當次申請補貼期間薪資清冊或證明、僱主代為申請需檢附委託書(如果是勞工自行申請者則免提供)等文件。

郭耿華分署長表示,此次申請洽逢農曆年春節前夕,為協助勞工朋友能在過年前領到補助款,高分署已做好準備,只要收到民眾申請案,一律以最速件來辦理,讓民眾可在最快的時間領到補助款。請民眾務必備妥文件,避免因文件未齊全導致需要補件而造成核定撥款時間延遲。有關申請相關問題可逕洽高屏澎東區銀髮人才資源中心、人才資源發展中心、屏東、潮州、台東、澎湖就業中心,都有專人提供協助。

計畫詳情可洽勞動部高分署諮詢專線07-8210171#2114由專人為您服務,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-777-888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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