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星5大訴求罰不了黃子佼! 張齡予「善意恐被稀釋」提2實踐動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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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蔡宜芳/綜合報導

賈永婕、陳文茜等人8日發起連署,請求立法院針對兒少性剝削修法,不過,立委黃捷指出,眾星的五大訴求其實都是現行法規,即便再修法也無法懲罰黃子佼。而主持人張齡予9日也對此發表看法,認為演藝圈目前最需要做的就是「清理門戶」和「宣誓」。

張齡予指出,立法院在去年修訂了《刑法》、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》、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以及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等法條,這些修法都已經擴大了處罰範圍,並加重了相關犯罪的刑度,「未來如果再像某位網紅一樣,製作他人不實影像(DeepFake)並意圖營利,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!」

張齡予進一步表示,儘管法規再修訂,也無法溯及既往,並不能再對黃子佼進行懲罰。她認為,五大訴求其實都有相應的現行法規,可以說配套更完善,「但絕對不是字義上讓人聯想好像都沒在做,法令也不是連署後才亡羊補牢。」

張齡予表示,她能看出公眾人物們心中都有一把尺,「輿論延燒下因公眾利益議題站出來跟粉絲針對議題表態,#這番善意是絕對肯定的!可以認同這樣的善意+1。」不過,她也指出,法律是很專業的東西,不懂法條的人真的會容易被誤導。

對於眾星的連署文,張齡予表示,因為撰文有令人疑惑的地方,恐怕會讓善意被稀釋,她為此感到可惜。同時也指出,演藝圈目前被質疑是否有「知情不報」、「包庇」、「縱放」的問題,認為最關鍵的兩個動作,應該是「大聲說出要清理門戶」和「宣誓未來若知情一定會站出來舉發」。

張齡予也提到,她對於將罪犯都扯到生病,以污名化疾病淡化犯罪主體的行為表示反對,並強調,成年人對未成年下手,就是明知故犯、是犯罪,「不是所有病患都會犯罪。」對於外界預設被害人會性格扭曲、反社會,她也認為這會給受害者造成二度傷害,「如果我們都認同公眾人物有更大的社會示範效果、社會責任,那我們必須督促相關人等及支持者,以抵制的方式,讓他們不敢也無法再縱容『利用名氣及權威實行性犯罪』的犯罪者。也請大家支持執法,知情就報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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