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新板轉上市 證交所釋利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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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新板轉列一般板規範重點

證券交易所完善創新板轉列一般板上市程序,再放送利多。證交所參考櫃轉市規範,未來創新板改列一般板的股票集中保管不適用「總計比率」規定,且除創新板上市時股票集保者,其餘人員僅需依一般板規定提交股票集中保管六個月到一年不等,較創新板二年規定大幅縮短。

為提高創新板吸引力,證交所去年大幅放寬創新板轉一般板的年限規定,從兩年調降至一年。目前上市掛牌的創新板公司有十家,當中錼創科技-KY創已掛牌滿一年,泓德能源-創、雲豹能源-創將於今年3月滿一年,將是第一波受惠新制的公司。

據了解,雲豹能源-創去年3月14日掛牌,內部已準備在今年3月15日第一時間提出轉上市申請,有望搶到申請創新板轉上市一般板頭香。

為完善創新板申請改列一般板的配套措施,證交所昨(27)日董事會通過三大項修正,待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實施。本次修正重點有三:首先是,增訂創新板上市公司改列一般板辦理股票集中保管不適用「總計比率」規定,應辦理集中保管的經營階層、大股東,除已於創新板上市時提交股票集中保管者,應繼續股票集中保管至期間屆滿外,其餘人員只須就其持有股票提交股票集中保管,意即比照一般板的六個月、科技事業一年,低於創新板的兩年(每半年領回四分之一),集保總數無須達「總計比率」。

其次,明定創新板上市公司依「多元上市條件」申請改列的公司「市值」計算方式。在「申請改列時」,以申請改列上市股票發行股數,乘以股格。股票價格從「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承銷價格」、「申請改列日前30個、90個、120個營業日收盤平均價格孰低者」兩者取其低。

另外,在「掛牌前」,市值計算以上市股票數量乘以改列上市前最後收盤價格計算。

第三,明訂創新板上市公司改列一般板時,就公開說明上傳、上市公告事項、應於一定期間內上市買賣、證券代號及簡稱等事項,應比照初次申請上市的規定辦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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